國家規定的養老金個人繳納比例是多少?
《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下稱:決定)中明確實規定,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為工資8%。
養老基本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0%繳納養老基本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個人按工資總額的8%繳納,由單位代扣代繳。按本人實繳工資的8%建立養老基本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于上一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計算個人工資基數。根據文件,上述決定將于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現行規定與本決定不一致的,按該決定執行。
![]()
養老金能取出來嗎?
該決定很明確,個人賬戶中存儲的金額僅用于員工的養老,不得提前支取。利息按國家每年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免征利息稅。被保險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這一決定表明,養老的基本財政計劃將進行改革。上述決定實施后,凡參加工作并已繳納保險費共計15年的人,退休后將按月獲得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黃金由基本養老黃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黃金組成。金月,養老退休的基本標準是以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平均值為基礎,每滿一年支付1%。養老金個人賬戶標準除以個人賬戶儲存額,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該決定實施前已工作,實施后退休,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發給基本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然后按照視同繳費年限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
由此可見,國家已經明確規定,養老金個人繳納比例為8%,你學會了嗎?